甘肃河西学院教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导师 张海钟
张海钟教授,男,汉族,1963年7月17日生于甘肃靖远,1985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94年获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学位。现为西北师大校长助理(挂职)、硕士导师。
一、职业发展与学术荣誉
1985年到河西学院(原张掖师专)工作以来,先后破格晋升讲师(1992)、副教授(1996)、教授(2001),曾任教育教研室副主任(副处级,该教研室现为教育系,1993—1996)、教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6—1999),《甘肃高师学报》副主编、《河西学院学报》副主编(1997--2006);曾经参加教育部科研处长培训班、担任先进性教育肃南县乡村指导员;曾经到欧洲考察学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班学习毕业;现为河西学院院长助理兼校科技处处长、学位办公室主任、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教授,。西北师大教科院心理学专业兼职教授,硕士导师(2003--)。系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兼职甘肃省心理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五次评为校学术带头人,两次评为校级名师和学科带头人。1998年曾获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002年任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兼教育学学科组成员。2003年获得甘肃省省级优秀专家称号。2004年入选甘肃省555人才工程。是省级重点学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科带头人之一,校级重点学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科带头。
二、教学课程与获奖成果
1985年以来,多次承担专业课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小学生心理学、发展心理学、跨文化心理学、女性心理学和公共课教育心理学、普通教育学、班级管理、中学教育研究方法以及自学辅导课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学校心理咨询和选修课现代教育思潮等课程的教学任务。2004年开始为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开设健康心理学、女性心理学、理论心理学、本土心理学。已经培养毕业研究生3名,在册研究生17名。主持完成的教学成果《高师专科心理学教学改革与学生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践》于1997年获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高师专科培养规格的实证研究与教学方案的形成和实验》获得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三完成人)。主持完成的教学成果《高师专科教育职业课程教学内容与组织形式综合改革研究》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三等奖。
三、科研工作与主要成果
20多年来,参与完成国家教育科学八五计划课题《师范教育改革与师资队伍建设》;主持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甘肃省中小学生心理卫生与心理教育工作模式研究》、甘肃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甘肃青少年心理咨询研究》、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项目《甘肃省河西片中小学教师教研能力培养的行动研究》、《当代大学生心理危机研究》,全国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学校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矛盾研究》等课题,主持完成甘肃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甘肃城乡和区域文化心理学研究》等课题8项。完成并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遍及《心理科学》《心理学探新》《教育评论》、《教育研究与实验》、《西北师大学报》、《高等师范教育研究》等40余家专业期刊,其中《评心理健康标准的社会适应论》一文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心理健康标准大讨论,被全国心理学界学者引用60多次,目前,仍在继续。40多篇论文被转入各种二次文献丛书,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教育学》、《中小学学校管理》等复印11篇,《新华文摘》摘登1篇。
专著《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理论与实践》甘肃社会科学“兴陇奖”三等奖;系列论文《学校心理教育的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中国区域和城乡跨文化心理学》获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二等奖。系列论文《素质教育与教学改革》、《高师专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著《心理卫生与心理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获得甘肃省高校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现承担甘肃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学生性别比例研究》、甘肃省教育厅课题《甘肃城乡和区域心理跨文化研究》等两个项目的研究任务。《心理健康与心理素质:概念、标准研究》;《甘肃区域城乡跨文化心理学》;《人格人性人生》等著作即将出版。
曾出席第17届国际跨文化心理学大会和国际应用心理学大会以及中国心理学会第3届、10届大会等8次全国性心理学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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